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在8月13日上午舉辦的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情況。據悉,該通則將于明年年初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
蘇志介紹,衛生部2011年10月公布了《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項重要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的公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對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據我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居民膳食中鹽、脂肪、能量攝入偏高,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形勢嚴峻。膳食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重要影響因素,科學研究和國外管理經驗證明,食品標簽上的營養信息可以幫助公眾做出合理膳食選擇,可使居民減少飽和脂肪、膽固醇和鈉的攝入,增加膳食纖維攝入,是預防膳食相關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對全民營養教育和健康促進發揮重要作用。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本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為做好《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標準設立了過渡期限。即自標準公布日期到2013年1月1日前,允許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該標準。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食品,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2013年1月1日前生產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近期,衛生部在網站上公布了“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問答”,對消費者、監管部門、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關心的問題做出解答,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新的標準,幫助消費者科學認識營養標簽、合理選擇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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