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于下月起正式實施,本月初,備受關注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也正式公開征求意見。這份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起草的征求意見稿對當下的嬰兒奶粉生產實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舉措,有人稱這顯示中國將對嬰兒奶粉啟動藥品級監管,將大幅提升中國嬰兒奶粉的品質和安全,同時也有助于充實國人對國產奶粉的消費信心。
不過,一些企業對政府作為表示肯定的同時,對于征求意見稿中的一些細節還有不同意見,希望能在征求意見后得到完善,同時也有企業對新政效果持觀望態度,畢竟此前我國推行的奶粉進藥店等舉措的效果并不理想。
嬰兒奶粉配方借鑒藥品管理實行注冊制
根據我國嬰幼兒奶粉的配方將從備案制改為注冊制的規定,每個廠家所生產的嬰兒奶粉都要將自己產品的配方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申請注冊,食藥監總局對申請配方的研發報告材料進行核查和審評后決定是否準予其注冊。這項新規意味著我國對嬰幼兒奶粉的配方管理已經上升到藥品監管的級別。
征求意見稿對企業申請配方奶粉的數量提供了兩種設想方案:一是同一企業申請注冊的同年齡段產品配方之間應當具有明顯差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可選擇性成分應當相差6種以上,并有科學依據證實;二是直接限定企業申請配方數量:同一企業申請注冊的同年齡段產品配方之間應當具有明顯差異,并有科學依據證實,每個企業不得申請注冊超過5個系列15種產品配方。同時規定,同一企業注冊的一個產品配方只能生產一種產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區域銷售,不得為銷售商專門定制生產。
記者在對一些奶粉生產企業采訪中了解到,基本所有企業對于嚴格監管的配方注冊制表示支持,認為此舉將從產品品質可控性方面對奶粉給予有效規范,能夠從根本上提升中國奶粉的可靠度。一位企業人士表示,一款奶粉對應一個配方可以避免同一配方采用多品種經銷造成的市場亂象,“這種情況更多的是提高奶粉的賣點進而提高價格,其實給銷售者造成不便和混淆。”
不過,對于限定企業申請配方數量的方案,一些企業則提出了看法。目前像伊利、蒙牛、貝因美等大型乳業集團企業往往旗下擁有多家子公司,那么這些企業獲準注冊配方數量該按集團算還是子公司計算?如果是后者,企業完全可以通過注冊子公司規避配方數量限制,這項規定也就沒有實際價值了。
特種奶粉首次納入法規監管
在此次嬰兒奶粉新政中對當前市場上熱捧的一些特種奶粉也出臺了規定,使這些“奶粉新貴”也有規可依。
以生產牦牛奶制品的高原之寶乳業已獲得工信部嬰兒奶粉的生產許可,這也是西藏獲得這一資質的企業,標志著我國獨有的牦牛奶粉獲得了國家認可。高原之寶董事長王世全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奶粉新政將對他們這種特種奶粉產品制造商更為有利,助于催生出更多的差異化奶粉產品,同時標準的高門檻也將使這些新品類奶粉不會遭遇標準真空期。
與牦牛奶一樣,羊奶粉也是目前嬰兒奶粉市場上的新面孔,但國內目前羊乳清蛋白粉極其稀缺,出于成本考慮,國內部分企業生產的羊奶粉大多以添加牛乳清蛋白粉為主。因此新規也對這種新產品專門給予了關注,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原料為羊乳粉的,產品名稱可標注為嬰幼兒配方羊奶粉,但應在配料表中標明每100g產品中羊乳粉所占比例,以及乳清蛋白粉來源,從而杜絕貨不對板的狀況。
嬰兒奶粉標識內容限制引爭議
在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命名和標簽還不得含有下列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myil、bhcd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檢驗機構等社會組織推薦或監制等;非轉基因字樣;零添加字樣。
不過,這項規定也引起了一些爭議,有企業人士和消費者都提出,其實奶粉的一些標識應該算是企業對自己產品基本情況的一種自我公示,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嚴格監管其標注內容是否真實,只要是真實的,消費者各取所需并沒什么不好。有消費者也表示,一些嬰兒奶粉通過加工工藝不同適合guomi體質嬰兒食用,很多媽媽在選購奶粉時就要找到這個標識才能買,如果不允許有這些內容反而更麻煩。
業內觀點:該逐出市場的是問題奶粉而非奶業品牌
對于嬰幼兒配方奶粉新政的規定,有專家指出,將嬰幼兒奶粉質量監管提升到藥品監管高度,意味著不少企業的多品牌策略將被卡死,至少有1400多個品牌被淘汰出局,史上最嚴新政對整個行業的影響無疑非同小可。
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既要有好的法規、標準、制度約束,更要有嚴格的監管、執法兜底,這早已成共識。奶粉新政的即將落地,公眾關心和期待的顯然不是有多少品牌被逐出市場,而是質量隱患能否有效遏制、問題產品會否銷聲匿跡。一個配方只能對應一個品牌,固然可以壓縮概念炒作空間,更便于有針對性地監管,但是,倘或沒有剛性執行,問題未必迎刃而解。
新政之下“保留”品牌并不意味著從此自然地再無質量安全之虞,企業是否嚴格按照配方生產,監管、執法部門能否給力履職,將是決定新政是不是能達成預期效果的關鍵所在;現有代工品牌或將被擠出市場,但代工模式未必會由此退出歷史舞臺,那些大企業、大品牌的發展戰略或許會有所調整,但代工架構總體上可能還將繼續存在。這就決定了企業、品牌的自覺自律和外部嚴格的監管執法都不可或缺。
“三鹿”奶粉事件警示我們,缺失商業良心和社會責任的大企業、大品牌同樣會出問題,而且一旦出問題往往都是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大問題,因此,嬰幼兒奶粉配方制的實施,說到底要有最嚴監管執法呼應,品牌洗牌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相關職能部門與時俱進,準確定位、強化責任、能動作為,切實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等法規的要求,把任何可能的質量、安全風險隱患給“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