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郭文奇處獲取的大宗日常消費品抽檢合格率數據顯示,乳制品99.5%合格,其中嬰幼兒奶粉的抽檢合格率為96.37%。據悉,2016年,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監管,從2016年1月開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每月抽檢。
去年嬰幼兒奶粉抽檢合格率較高
有報道稱,日前,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郭文奇處獲取的數據顯示,2016年,大宗日常消費品中乳制品抽檢合格率達99.5%。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共抽檢2532批次,其中有0.9%的樣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0.4%的樣品符合國家標準但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
此外,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在2016年12月份舉辦的2016中國特殊食品合作發展國際會議上,蒙牛集團總裁盧敏放曾表示,從2016年整個乳制品食品行業安全的角度來講,檢測的合格率非常高,達到了99.5%,同時嬰幼兒奶粉的抽檢合格率也達到了96.37%。
嬰幼兒奶粉新規征求意見 標簽不得包含“金裝”“益生菌”等字眼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今年1月26日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嬰兒配方乳粉產品名稱不應包含“金裝”“升級”“博士”等虛假、夸大詞語,也不應包含“益智”“貝聰”“益生菌”等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myil等功能性表述。
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是指依附于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意見稿明確,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標簽中,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標注原料來源。
意見稿提出,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不得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該產品未使用或不含有。
意見稿明確,產品通用名稱根據產品適用月齡應為“嬰兒配方乳(奶)粉(0~6月齡,1段)”、“較大嬰兒配方乳(奶)粉(6~12月齡,2段)”、“幼兒配方乳(奶)粉(12~36月齡,3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