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消息,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關于印發〈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的通知》,國家衛生計生委與國家中醫藥局決定在今年8月至11月份,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母嬰保健法》和《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落實情況的調查。
針對《母嬰保健法》和《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調查,國家衛計委將督查母嬰保健、計劃生育、出生缺陷防治和生殖健康服務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情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履行職責及建立長效機制的情況。
而我國的婦幼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母嬰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其他醫療機構,將依法開展母嬰保健、計劃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服務工作的情況,以及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等母嬰法律證件管理和使用的情況等。
國家衛計委強調,各地區要制定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督查母嬰保健法等的實施情況,各地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進行整改,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對于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督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