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在2月18日發出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顯示皇氏甲天下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召開時間: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時,會期半天;
(二)召開地點:廣西南寧市科園大道66號公司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會議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舉的董事何海晏先生主持;
(六)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1,933,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42.96%。
(八)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票的表決方式。
(二)會議按照召開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議題進行,經與會股東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增補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同意91,9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表決結果:議案獲得通過。
王婉芳女士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李晶、苗丁
(三)結論性意見:
經驗證,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及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各項會議資料;
(三)經辦律師簽字的法律意見書。
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現為廣西的乳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公司是國內水牛奶產業經營規模、技術實力最強的乳品企業,廣西地區擁有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乳品企業。
特此公告
廣西皇氏甲天下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