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上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會議對國家去年一年食品安全調查結果做出全面公示。據國家食藥監局一司司長張靖表示,當下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現象依然存在。
在談及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問題時,張靖表示,從目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來看,還存在夸大宣傳等不規范問題,比如說奶粉有什么功能,這個是益智的,那個是金裝的,“金裝”、“銀裝”用在名稱上是不合適的。
張靖表示,標簽標識應該是給消費者提供一個可供選擇的、很明確的意思表達,不應該誤導消費者。下一步,國家食藥監總局正在制定標簽標識管理辦法,同時會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做一個專門規定,采取措施嚴加監管。
去年12月份,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原輔料來源方面,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等模糊信息。含量聲稱方面,對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在產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質,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樣強調;在功能聲稱方面,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myil、bhcd等功能性表述。
伴隨著該《通知》的出臺,對于乳粉生產企業及零售商,又將面臨新的政策約束,而這一系列的舉措最終目的旨在幫助消費者更好明辨真偽,督促中國嬰幼兒奶粉市場更加規范運行。